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含李政道研究所)针对2021级强基计划本科生转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4-17 阅读:2801

为服务国家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海交通大学自 2020 年起开展强基计划,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本博贯通培养模式。符合免试攻读研究生要求的我校强基计划学生,可申请直博物理与天文学院的物理学科或天文学科方向。

一、    基本条件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强基计划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优秀强基计划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 (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必须能在三年级结束时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能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 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 直博意向必须征得我院指导导师同意,获得意向导师的推荐;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二、工作流程

1.报名申请

4 月11 -20日,学生通过交大调查问卷系统填报《2021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志愿》 wj.sjtu.edu.cn/q/zgnA3i8U (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转段志愿,其中我院(含李所)的志愿仅能填写一个)。

图片2.jpg                         

物天院(含李所)2025级强基计划转段 意向导师推荐表.docx

                   



2.材料提交和院系初审

问卷报名结束后,报考我院(含李所)的学生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

1)意向导师推荐表(需学生本人及意向导师签字后提交电子版)

2)本科成绩单(需所在院系的教务部门盖章证明)

3)专业排名证明(需所在院系的教务部门盖章证明)

4)英语六级成绩或TOEFL、IELTS成绩证明

注:如还未取得相应测试成绩,可暂时不提供,在转段名额上报教育部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合格的成绩,否则不具有转段资格

5)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意向专业(物理学/天文学)+意向单位(学院/李所),于4月30日前提交至zhangwensjtu@sjtu.edu.cn

请确保填写的邮箱和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我院(含李所)将对学生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招生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专家初审并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在物理与天文学院主页公示。

3.复试考核

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评分包含学业背景评分(满分100分)和面试评分(满分100分),两部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动机和创新思维;并对学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 录取要求

各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者考核总成绩在120分以下(不含120分)者不予录取。

5.志愿确认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及本人志趣,登录博士招生系统, 在限定的转段衔接专业范围内,选择转段学院、转段专业及意向导师,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情况等)。每位学生仅可确认报考一个学院、一个专业、一位导师。

注:我院(含李所)直博招生方式为“不区分导师”,但要求学生提前联系意向导师,征得导师推荐后方可报名申请转段。通过复试并确认拟获得转段资格后,经师生双向选择,正式确认意向导师并向学院/李所报备(确认的意向导师一般应为推荐导师,如有特殊情况也可更换导师),同时登录学校博士招生系统进行志愿确认。

6.拟录取及公示

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及志愿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具有转段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段申请;

2.复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招生系统完成确认报名;

3.转段名额上报教育部前,资格复审时,未能满足转段基本条件;

4.研究生招生单位完成转段预录取时,没有获得招生单位和导师接收;

5.自愿放弃转段资格的。2021 级强基计划学生如自愿放弃转段资格,应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前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不再进入转段程序;

6.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一经查实,不论进 行到哪个环节,一律取消转段资格;

7.获得强基转段拟录取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如出现:(1)不 及格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 课程)或未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2)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 校规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 B-及以下;(4)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将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 

四、联系人

物理与天文学院 张老师    

电话:021-54741040    email zhangwensjtu@sjtu.edu.cn

李政道研究所 奚老师

电话:021-68693116 emailtdli-edu@sjtu.edu.cn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4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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