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候聘人合同结束前的6个月(每年1月初或7月初),候聘人本人提出晋升申请,并征得候聘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院长同意后,启动长聘教职晋升评审流程。
详见《物理与天文学院长聘教职晋升评审程序》。(联系人:王嘉铭、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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