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0 阅读:746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物理与天文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中国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具备申请资格。

其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名额5人。

           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名额1人。

申请者基本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另外国奖上海市奖要求申请学生的学积分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原则上须位于前10%(含10%)。若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含30%),那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见文末)

根据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排名前10%的限定条件,以下学生具有申请资格: 

学号

姓名

专业

520070910064

杨大恩

物理学(含国际班)

520021910273

何书宸

物理学(强基计划)

520072910031

胡淙宇

物理学(强基计划)

521070910054

姜亦卓

物理学(李政道班)

521072910041

李笛滔

物理学(强基计划)

521072910044

王翔宇

物理学(强基计划)

521432910010

阎冠举

物理学类

522070910046

汪子旭

物理学类

522072910055

李文博

物理学(强基计划)

 

二、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同学于9月21日20:00前填写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026802de。答辩将于9月22日进行,相关信息另行通知,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含学生本人在上一学年内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其余具体材料评选后通知提交。


           如有疑问可邮件wilming@sjtu.edu.cn或到院学工办线下咨询。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0日



附:表现突出情况说明(如有表现非常突出的同学也可申请,学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表现非常突出情况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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