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物理系招募第十三届全国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通知

日期:2010-09-18 阅读:1169

各位物理系研究生研究生同学,这次机会是年轻时候丰富经验,锻炼才干的机会,如果

对支教感兴趣的同学请详细阅读一下今年的政策,并第一时间联系我系辅导员朱杨(1391

6209455),今年时间紧迫,截止时间是9月20日晚22:00(周一),请相互转告!

 

附件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

力计划和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

划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我校近期将组建青年志

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根据工作安排,我校作为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

团的招募单位,现招募 6 名志愿者赴西部贫困地区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从事为期一年的

教育工作,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0年9月30日完成组建“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8月底派往团中央确定的国

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开展支教扶贫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应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能力强,具有志愿服务经历等社会工作经历,

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的推荐选拔条件(具体内容参见教务处的相关通知),在读研究生应具有我校学籍,请各

院、系团委在开展推荐工作时务必严把质量关。

各院(系)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本校今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

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拨)。

 

三、保障措施

1.校团委具体负责集中宣传和总结、评估、表彰工作,并负责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住院

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受援地项目管理经费,组织集中培训。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

究生入学资格1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服务期间内保留学籍。服务期间,

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3.校团委作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协调单位,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设立支教志

愿者奖学金的方式,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

返受援地交通费用(按火车硬卧标准支付)。

4.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

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及

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

[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

完成服务任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根据受援地的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

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

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5.对于在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校团委将在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中予

以表彰;对于累计三个月未参加志愿服务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学校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者称号,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到取消保送研究生资

格或开除学籍处分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校团委集中汇总其情况后报团中央审核、批准。

 

 

以上为本年支教情况通知,请各位研究生同学关注并相互转告,谢谢!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

2010年9月18日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理科实验楼群
邮编:200240

沪交ICP备05010
©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版权所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