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日期:2026-11-05 阅读:210

杜昊寰同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专业,班号物理25D001,学号025072910027):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5〕55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二)项“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6年11月15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事实依据:

该生申请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休学,休学期满后逾2周后仍未提交延长休学申请,也未履行复学手续。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物理与天文学院,理科5号楼207会议室;

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00-15:00

 

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021-54741040;邮箱:zhangwensjtu@sjtu.edu.cn

办公地址:理科5号楼218办公室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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