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南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日期:2022-06-02 阅读:17196


一、办理离校

● 办理完成离校手续

● 研究生请确认已授予学位

二、请求调档

● 必需先填写好两份毕业生登记表(本人及导师填写内容均需填写完整并签字,院校意见不填),交到理科楼5号楼209办公室

● 将调档函扫描件(若有)及档案寄送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并发送至邮箱ephemeral@sjtu.edu.cn

三、寄送档案

● 学院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寄送工作,每周一次

● 校人力资源处档案室统一通过EMS学生档案转递寄送,每周一次

四、查询档案

● 登录“人力资源处,信息公开,档案查询”查询寄出情况(https://rsc2.sjtu.edu.cn/DAStateQuery/ChooseClassify.aspx)

● 寄出后,EMS会手机短信通知。请确保本人手机号无误;如2周内未寄出,请发送邮件查询具体情况

● 如已寄出,请于一个月内确认接收单位是否收到档案。如未收到,及时联系我校人力资源处档案室:021-34204267


附件1:档案寄送申请表

寄出信息模板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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