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7 阅读:1155

【2026年9月20日更新】

经审核,以下同学符合入围本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答辩的基本条件(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蔡芾艾、曹浩旸、陈旭、杜语衡、方海玲、孙奕成、童瑞丰、王思哲、许青扬、朱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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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物理与天文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名额9人。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名额1人,本次一同评选排序。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中国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者基本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积分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注:参评成果的认定时间原则上为参评学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只能获评一项,严格不兼得。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因转专业、创业休学、参军入伍原因降级的学生,在延长学制期间仍具备参评资格,须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

参评学年内休学或保留学籍未在校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但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出境的除外,该类学生须在出境前完成申请程序,并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参评资格。

参评学年内有一次及以上课程不及格,无论该参评学年内后续补考或重修是否通过,均不具备当年度参评资格。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9月20日16:00 前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a034de84  。答辩拟于9月22日下午进行,相关信息另行通知。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含学生本人上一学年内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其余具体材料评选后通知提交。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或有疑问请实名反馈至邮箱yongjiu@sjtu.edu.cn 或到院学工办线下咨询。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生办

2026 年9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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