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出申请,交纳党费至转出当月。
2. 学院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建指导教师将党员转出信息在智慧党建系统及“上海市党管系统”进行转出登记。
3. 上海市内组织关系转接,学院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建指导教师在“上海市党管系统”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上海市转往外省市党组织,学院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建指导教师填写中组部统一格式全国通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去往党组织报到。
6. 党员所去的党组织应在3个月内将回执寄回学院党组织,上海市委所属党组织应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中接收并回执。
7. 党员离校3个月内,需要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联系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建指导教师重新开具,原介绍信退回作废。
8. 党员离校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需要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说明理由及离校之后的思想表现,交学院党委。经审批同意后,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建指导教师重新开具,原介绍信退回作废。
9. 党员离校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转接成功的,将作相应处理,不再同意重开介绍信。如能够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意见,经审查仍然符合党员条件的,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党组织联系人:学院专职组织员,杨洋,13621880195;学生党建指导教师,赵家鑫,18521359682。
如何正确管理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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