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爱国荣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阅读:4099

物理与天文学院爱国荣校基金由曾任物理与天文学院副系主任、上海交大78级校友郑天慧牵头倡议并出资设立,用于激励物理与天文学院矢志投身学术科研单位、中西部重点单位、国防科技领域、基层单位、基础教育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毕业生用实际行动践行母校“饮水思源,爱国荣校”的校训。   

一、    评审范围

物理与天文学院到学术科研单位、中西部重点单位、国防科技领域、基层单位、基础教育单位就业的本硕博应届毕业生。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次评选面向2022届、2023届毕业生。

二、    奖励名额及金额

本次评选不超过16人,奖金20000/人。

三、 评选条件

1.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  品行端正、成绩良好、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综合表现优异;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前往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申请者;

4.  已与下列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达成就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经学院评审,择优推荐:

(1) 海外顶尖高校或科研团队(博士后或读博);

(2) 国防科技单位;

(3) 部队;

(4) 定向选调生;

(5) 中西部双一流高校;

(6) 重点中学。

四、    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418a68f

请上传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发表论文首页等佐证材料。

在签约中但尚未在就业信息网完成就业鉴证的同学,还需要提供相关就业证明(已经在就业信息网完成鉴证的同学无需提供)。

已经签约/确定就业意向的同学请于4月12日之前申请,4月14日初步确定人选。

此后签约的同学,请及时申报。

学院及设奖方共同评审,产生获奖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6月上旬完成最终遴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五、    说明

如获奖学生的就业单位发生改变,需报学院审核,如就业单位仍符合申报条件,可以保留获奖资格,如不符合,将取消获奖资格。

本奖项与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不兼得。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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